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家暴获刑!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09-25 13:37) 点击:19 |
路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。路某外出务工期间,怀疑王某对婚姻家庭不忠,于是返回租住房屋内使用拖鞋、拳头、扫把、皮带等殴打王某,致其面部、躯干、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。之后路某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。经鉴定,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。另查明,路某与王某已经法院判决离婚。 家暴不是家务事,家庭也并非“法外之地”,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。《刑法》第234条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案中路某使用拖鞋、拳头、扫把、皮带等故意伤害王某身体,致其轻伤二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因其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,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路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。 夫妻之间无论有什么矛盾,都应该当面沟通解决,不能以暴力的方式胁迫或则发泄自己的不满,虽然是夫妻关系,但是一旦有了暴力倾向,无论是谁都得为此行为而付出相应的代价。 生活中如果不幸遭遇家暴,受害人有哪些维权方法? (一)适时分居; (二)向机关机构求助,寻求紧急庇护场所; (三)对施暴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; (四)必要时对施暴方介入心理治疗; (五)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; (六)起诉离婚、侵权责任等,追究施暴方的法律责任; (七)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施暴方的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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